关于实施“四项保障计划”
进一步推进全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区各产业(系统)工会,柳铁局工会,区总各直管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满足职工群众的保障需求,帮助更多的职工构筑抵御重大疾病的健康防线,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好地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建功立业,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广西职工重大疾病、女职工安康、农民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等四项保障计划(以下简称“四项保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推动“四项保障计划”深入实施的重要性
职工看病难、看大病更难,已成为近几年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自治区总工会为帮助职工解决这一难点问题,于2004年4月实施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两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各级工会的精心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已帮助600多名患重大疾病的参保职工获得1200多万元保障金,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负担,保障了职工的身体健康,显示了强有力的互助作用,逐步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欢迎和参与,成为工会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提高服务职工水平和能力的重要载体,也成为工会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途径。今年,自治区总工会研究决定,由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在认真总结两项保障计划实施经验,进一步完善和继续推进的基础上,根据广大职工群众的愿望和需求,新推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互助保障计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这是自治区总工会进一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和谐广西建设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广大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又一重要举措。“四项保障计划”的实施,标志着我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深认识实施“四项保障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当前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四项保障计划”的深入实施。
二、实施“四项保障计划”的基本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自治区总工会提出今年全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职工参加“四项保障计划”的份数占全区会员总数的16%,其中续保份数要达应续保总数的70%以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自治区总工会已把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纳入对各市总工会重点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各级工会也必须把这项工作纳入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把各方的积极因素调动和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全会的力量齐抓共管,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坚持依托各级工会组织的原则,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宣传优势,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四项保障计划”的内容特点及目的意义,宣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作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帮助职工提高自我保障意识和参加互助保障的自觉性,并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与合作。当前,要结合实际,按照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下发的《关于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力量,集中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办事处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事处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参保、给付、财务等各项业务的管理,确保保障费的良性运作和安全有效;要配齐配强办事处专职工作人员,选择有责任心,且具备基本财务工作知识、经验和计算机技术基本技能的同志,并加强对他们的政治及业务的培训;要用好广西职工保障互助协会下拨的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各市总工会要拨出一定的经费,不断改善办事处的办公条件,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提高服务水平。要坚持诚信服务,规范运作,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把服务体现在每一个环节。当前,要认真细致地帮助基层工会做好续保工作,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尤其是要动员和组织好农民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关注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提出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保证办事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服务,使办事处成为工会对外服务窗口的一个亮点,以优质诚信的服务,推动我区职工互助保障事业的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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