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启动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
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06年1 月1日起,广西区辖内所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应计提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代收。为了使代收工作稳步推行,自治区总工会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于2006年1月11日联合召开了全区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电视视频会议,并在2006年1月21日至23日联合举办全区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培训班,分别进行了动员布置和信息化管理操作培训,标志着全区工会经费收缴办法的创新迈开了可喜的步伐。
全区县以上工会和地税系统干部数千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电视视频会议。会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徐文彦同志就适应新形势,谋求新发展,大力推进我区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地税代表收工会经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要把地税代收工作摆到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工会工作全局中去认识、去把握、去落实;强调了地税代收工作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依据,有上级部门要求,有外省成功经验,有工会与地税部门的共识,更有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相关部门的理解,要求大家树立法制意识,把握法规政策,理直气壮、信心十足地开展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树立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感,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勇于创新,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盛忠雄同志,自治区地税局局长卢献匾同志分别就全区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蒙启华同志宣读了《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桂工发[2005]66号)。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陈新华同志就贯彻会议精神,布置好代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及时汇报。要把会议精神和全区推行地税代收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和向有关部门通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尽快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社会理解、全区规范推行的工作格局。二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政策。要重点学习《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部署,切实掌握地税代收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程,规范高效地推行。三是要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把会议的精神和下发的文件传达下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通过宣传发动,使每一个缴费单位明确地税代收工作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使相关方面达成共识,为地税代收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四是要密切配合,积极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力争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顺利进行。
自治区总工会编印了7万份《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手册》赠送发放到基层,与软件公司开发了全区集中管理的软件。在全区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培训班上,全区县以上工会和地税相关人员350多人集中参加了代收组织工作及信息化管理操作培训。卓有成效地推动全区开展宣传指导工作,标志着全区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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